2022/7/13

台达"散热总成及具该散热总成的投影装置"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”

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(下称 “台达电子”)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(下称 “光峰科技")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W113212号无效宣告请求案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2年07月05日做出第5690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(下称审查决定),认定在台达电子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基础上,维持台达电子所拥有的一件发明专利"散热总成及具该散热总成的投影装置"(ZL 201110041436.1, 下称41436号专利)有效。

2021年10月18日,光峰科技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台达电子所拥有的41436号专利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。历经数月的审查后,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做出审查决定,维持台达41436号发明专利权有效。

台达向来重视研发创新及专利保护,视研发专利为台达公司珍贵的资产,并以具体行动捍卫其专利权益,长期以来始终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持续突破创新,以期创造更大的产业价值。

新闻来源:台达企管